患儿因耽误治疗时机病逝(因为医院耽误治疗时间造成病人病危)

heiwantiyu 22-12-04 7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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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肠梗阻患儿因无核酸报告,被延误治疗去世,院方是否需要担责?

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这间医院那么当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是因为他们工作的失误耽误了这个更佳治疗的时机,所以才会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我们之所以实施这种非常严格的防疫措施,那么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的着想,并且也为了防止疫情的大规模的扩散所做的措施,那么这个病人没有核酸报告,所以就被延误治疗去世了,然后这个医院当然是需要负责的,毕竟那么法外不乎人情,即使是没有核酸报告,在最危急的时候,那么能够采取特殊的办法特殊对待

特殊对待

那么对待防疫措施,我们不能够做到一刀切,任何的情况都拿出防疫措施来说是因为这种事情是非常特殊的,那么人命关天的事情,如果还继续使用这个防疫措施来进行的话,那么就会导致这个病人遭受到延误治疗,导致出现其它的问题,这是非常有可能出现的,那么现在就是出现了,所以说面对这种特殊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特殊处理那么只有这样子才能够更好的处理这个特殊的情况,那么现在的情况就是这个院方,因为这个病人没有核酸报告,所以导致这个病人被延误治疗去世,那么这个医院当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生命的珍贵

我们之所以实施这一个严格的防疫措施,就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不会遭受到威胁疫情的情况不会变得非常的严峻,那么再遇到这种非常危急的时候,我们应该特殊的去对待这种情况,如果是一刀切坚决的按照防疫措施去实施,这样的话那么会导致很多的事情出现,那么现在是关乎着人命关天的事情,出现了这种事情的话,那么我们应该特殊对待,不能够因为防疫措施的原因而阻止对方进行治疗,那么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对方被耽误治疗,以至于出现生命危险

总的来说这件事情的发生,这个医院当然是需要承担的责任,他们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那么只有政治才能够把这件事处理得更好,而不是一味的去遵循防疫措施,我们要的是有理智,有 *** ,有计划的去实施防疫措施,面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河北一肠梗阻患儿因无核酸报告,被延误治疗去世,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具体情况是该患者在医院住院了17天,5月28日凌晨因腹胀发热再次到医院诊疗,后来患儿病情进展较快不幸去世,跟网传的说法有一定的出入。

江苏睢宁通报一名婴儿在医院死亡事件,造成此悲剧的原因是什么?

死亡的这名婴儿,是因为误食异物而入院救治,在此之前,家人已经从婴儿口中抠出了半粒带壳的南瓜子,医生经过了解和检查,给出了气管内异物的初步诊断,但因为该医院为县级人民医院,并不具备这种症状的救治能力,因此告知患儿亲属需要尽快转院才能救治。此时如果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孩子就不会失去幼小的生命,但当时送孩子到医院的并非父母,导致无法做出是否转院治疗的决定,这是之一次做出了延误治疗的错误决定。

近一个小时的等待以后,孩子父母终于赶到医院,但不知出于何故,也没有及时为孩子办理转院手续,也正是这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决定,才导致了孩子最终错过更佳治疗时机。直到次日凌晨2时30分,距离刚刚入院已经六个多小时以后,孩子终于转入具有救治能力的意愿进行治疗,此后的时间中,医生分别进行了开放静脉通道、吸氧以及心电监护等相应的处置措施,并且进行了血常规在内的辅助检查,令人遗憾的是,一个多小时以后,孩子出现呼吸暂停,医院虽然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但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抢救无效死亡的残酷现实。

从晚上八点多进入县级医院,到次日凌晨两点半的这段时间中,孩子都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成为了这起悲剧的决定性原因。造成治疗延误的原因一目了然,患儿家长迟迟没有做出转院决定是主因,而首诊医院和医生,虽然告知患儿家属需要转院治疗,但此后除了口头询问之外,并没有进行任何实质性的治疗,也是导致更佳时机白白错过的客观因素。

综上所述,造成婴儿死亡的原因,就是家长的犹豫不决导致耽误了更佳治疗时机,而首诊医生表面来看并没有明显过错,但是从程序角度来说,依然存在无可辩驳的瑕疵和漏洞,这也是当地在处理过程中,医生和医院都被认定负有责任的原因所在。无论原因是什么,这名婴儿幼小的生命都已经一去不复返,知识希望这起悲剧能够敲响警钟,无论医生还是孩子家长都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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